各学院(学部):
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原因学生无法进行成绩认定,因此需要进行课程置换。请各学院(学部,以下简称各学院)通知所有年级学生提交课程置换申请审批表(纸质),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交各学院负责学生的教学秘书处。学生需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置换申请,由各学院负责学生的教学秘书负责审核并在教务管理系统里面提交,经教务处批准后则课程置换成功。课程置换成功后各学院需提交课程置换汇总表(纸质)给教务处留存备案。课程置换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9 日。教务处将于学院提交一周之内审核完毕。具体表格请见附件 1 和 2,教务管理系统置换流程请见附件 3。
附件:1.课程置换申请审批表
2.课程置换汇总表
3.学生端课程置换流程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